时间:2016-06-24 11:5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寇登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寇登)“我现在自愿履行全部案款,在案件执行期间,对我的不当行为,我深深得感到愧疚,我想对法院工作的同志说声:“对不起……” 这是2016年6月18日在蒲城县看守所內,被执行人任小花说的一段话。
事情还要从2013年7月14日说起,任小花的丈夫赵小杰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强借款20000元,同日以同样的理由向丁旺借款30000元,说好一年内还清,但到期后经张强、丁旺多次催要,赵小杰总是推脱不还。无奈之下张强、丁旺将赵小杰告上了法院。因原、被告双方系亲属关系,又对欠款事实没有争议,案件很快调解结案,赵小杰承诺限期还款。本以为皆大欢喜,但赵小杰在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是没有还款,张强、丁旺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蒲城法院执行二庭法官承办此案后,联系双方当事人再次做和解工作,赵小杰满口答应,承诺用当年所种植的二十亩西瓜的收入偿还两案案款。因为西瓜收获在望,张强、丁旺也高兴地回家等待。然而到了六月份,眼看着别家的西瓜都快卖完了,还是不见赵小杰还钱,张强、丁旺又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法官立即前往西瓜地查看实际情况。
到了瓜地,一直没有见到赵小杰本人,其妻子任小花却拿着一份离婚证递给了执行法官,称两人已于2016年5月16日协议离婚,所有的债务由赵小杰承担,债权由任小花享有,也包括当年西瓜的收入。案件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而两位申请人看到这样的情况,不禁埋怨起来。
执行法官在查清赵小杰与任小花离婚事实及债务承担情况后,经合议研究,依法追加任小花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赵小杰本以为自己铺的是一条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康庄大道”,以为自己和妻子离婚就不回牵扯到妻子和家人的任何关系,自己躲而不见就能万事大吉。然而事实并非他想像得那样好!最终基于任小花在被依法追加为被执行人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行为,蒲城法院依法对任小花予以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经过办案法官的悉心释明和耐心劝说,任小花对她们意图逃避法律义务、逃脱法律制裁的愚蠢念头表示深深的忏悔,并主动联系亲属,偿还案款,使两案得以执行终结。
(注:文中当事人姓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