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4 09:58 作者: 通讯员 惠国强 杨雅淇 来源:蒲城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惠国强 杨雅淇)基层法院调研工作是对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理论研讨和对策研究,为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所以调研工作肩负着总结审判经验,服务司法决策和指导审判实践的重任,是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可以说,没有调研工作,就没有人民法院工作的长远发展。然而,在实践中,调研工作的作用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在基层人民法院由于各种原因调研工作却倍受“冷落”。笔者针对当前调研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浅薄建议来完善调研工作。
一、调研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调研工作重视不够。调研工作周期长,投入人力、物力等较大,出成绩较慢,调研工作的作用与价值在基层人民法院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体现,有的同志甚至一些领导都认为,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和执行,不能正确处理好调研与审判的关系,没有认清调研工作是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诸项工作的基石的道理,只强调审判工作,忽视调研工作,认为调研工作是可有可无的事,对于调研任务有应付了事的心态。基于此,对于调研任务大多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也没有抱什么能得奖之类的想法,最终导致调研工作开展举步维艰。
调研工作人员不足。目前,基层人民法院由于案件大幅激增,大多面临“案多人少”的矛盾,因此,不少基层法院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往往在人员配置上向审判一线倾斜,没有成立承载相应职能的研究室,调研工作缺少组织保证,大多由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兼职从事调研工作,这些人除了调研,还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信息、人事、宣传、各项活动检查、综合考评等工作,牵扯和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一定程度上无暇顾及调研工作,从而影响了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此,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调研文章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更谈不上调研的质量和水平。
调研工作技能欠缺。上面谈到调研工作大多由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人员承担,但这些人员不能参与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无法通过办案实践来收集、总结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兼职从事调研工作的人没有现成的“米”,没有办案的经验,但迫于上级法院的要求,而又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文章,所以只能闭门造车,使得理论和实践很难相结合,造成办案与调研严重脱节。由于无法通过接触办案实际发现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调研专题,也造成了调研资源的大量浪费。
调研工作深度不足。目前的调研工作还不同程度地缺乏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相对于日益活跃的司法活动来说还存在着滞后性。目前,人民法院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潮中,这迫切需要调研人员创新开拓,对各项司法活动进行探索,从理论高度理清工作思路,解疑释惑,指导具体的司法实践。然而基层法院尚不能主动结合工作的疑点、难点、热点来确定调研课题,不能深入挖掘自身的调研点。大量调研文章几乎都是对以前的工作成果修修补补、剪剪贴贴,同一篇文章稍稍改头换面便作为新的调研成果。
调研工作经费不足。撰写调研文章必须收集大量的资料。然而,基层人民法院大多收集资料只能局限本院近年来的一些工作报告及领导重要讲话稿,可供参考的资料十分有限,影响着调研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几乎没有这方面的经费预算投入,也没有安排专门的时间,更没有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教授指导写作,相应的培训由于工作忙更抽不开身去学习,对于完成调研工作或者出色的调研人员,也没有相应的物质奖励,导致调研工作很难有效开展。
二、加强调研工作的对策思考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是调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院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调研,以身作则,示范引领,亲自抓好一些调研课题,实实在在地参与调研,亲自参与指导,对重点调研及专题调研做到切合自身、结合实践、分工包抓、全员参与、全程督导,一线指导,确保调研任务落得实、推进措施实、管理指导督导到位、打造精品调研到位。对已成型的调研材料亲自进行反复、精心地修改,为调研人员作表率,调动调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重视对从事调研工作人员的提拔、重用、奖励,激发法官干警从事调研工作的热情和积极主动性,力争形成以院领导为龙头、一线法官为主体、全体法官干警积极参与的调研工作大格局。
确定重点,加强培养。要确立一批热爱调研工作、有调研工作能力、有一定写作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法官干警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组成调研工作小组,相互协助,各显所长,共同完成调研工作。为调研人员购买足够的法律资料,开阔其视野,活跃其思维,为调研人员开展调研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也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送出去培训等方式;还可以结合案件开展学习讨论,取长补短,博采众长,有效提高写作技能,有针对性的加以培养,调研能力必然会迅速得到提升。
勤学苦练,勤于钻研。近年来,法官干警面临着诉讼案件大幅激增的严峻形势,案件多,任务重,时间少,要做好调研工作,仅靠一两个人孤军作战是无法做好的,一定要配备专职调研人员,使专职调研人员少参与或不参与行政文秘性工作,确保调研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从而集中精力开展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还要靠发扬钉钉子精神,挤时间,勤思考,多练笔,提高调研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在各庭室配备兼职调研人员,他们的作用是能够及时提供有关调研的第一手材料,成为全院调研工作的重要桥梁。在审判实际中蕴藏着丰富的调研内容和种种复杂多样的有待探索的调研课题,只有发挥兼职调研人员的作用,才能深入挖掘调研素材。同时,调研人员要坚持深入审判一线,通过旁听庭审、查阅案卷及与审判人员沟通、探讨等方式了解审判实际,挖掘调研素材,确定调研课题,有的放矢地开展调研活动。
完善机制,营造氛围。要建立上下联动、互相协调的联合调研机制。调研工作要避免孤军作战,必须整体联动,联合攻关。把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结合本院的实际,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调研工作安排意见,将调研任务总体量化分解,给法官干警定任务、压担子,让法官干警重视起来,承担起来,行动起来。完善考核办法,每月或季通过内外网公开调研工作情况,制定调研工作奖励措施,把调研工作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的硬性指标,努力营造和鼓励开展调查研究的氛围。同时要加大投入经费,对宣传稿件及调研文章被媒体采用的情况,实行同倍稿酬奖励,为考评体系中加分的,实行加分奖励;未完成调研工作的年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完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制度,兑现奖罚;建立调研工作与干警成长进步挂钩的激励制度,切实营造法官干警积极参与调研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注重调研成果展示推介。通过编发简报、法院信息、调研专栏、利用多种新型媒体平台充分展示、汇编成书等形式,全面展示调研成果,肯定成绩和付出,转化调研成果。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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