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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如何提升法官干警新媒体素养的能力

时间:2020-12-14 09:54 作者: 通讯员 惠国强 李丹 来源:蒲城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惠国强 李丹)“人民法院行为+对人民法院行为的解释=人民法院形象传播”,媒体就是解释人民法院行为的主要载体。新媒体时代,社会监督力度加大、司法公开诉求更高、涉法舆情发生频率增加,无不对法院干警尤其是法院领导干部的媒体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提升全媒体时代下人民法院法官干警的媒体素养,才能与媒体打好交道,才能讲好法治故事,传播好司法声音。

新媒体的发展速度和普及程度超乎人们的想象,对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冲击越来越大,没有人能逃避全媒体的监督。新媒体对基层人民法院造成了在观念、做法、人才等方面的不适应,有必要找到基层人民法院在这些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在法院工作实践中,有个别法院和部分法院干警与媒体打交道存有抵触情绪,不想、不屑、不敢、不会跟媒体打交道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因为认识上有偏差,认为“道不同不相为谋”;二是因为高冷思维影响,“判自己的案让别人说去吧”;三是因为害怕出事情,但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四是因为长期不重视,结果只能是“书到用时方恨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于运用媒体宣讲政策主张、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矛盾问题、引导社会情绪、动员人民群众、推动实际工作”。新时代同媒体打交道的频率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如何提升法官干警的媒体素养,尽快与媒体打好交道,形成良性互动,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大家共同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如何增强与媒体打交道,就要与时俱进地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全媒体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规律,认识和正确对待新媒体,不断提高运用和应对新媒体的能力,培养专业队伍,健全长效机制,运用最有效方式,增强沟通能力建设的实效性。

首先要正确认识媒体。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媒体的作用越来越大,主流媒体已由过去单纯的电视、报纸、杂志、广播迅速扩展到新兴网络媒体,可以说媒体的强势发展为我们的工作、宣传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正确认识媒体、重视媒体的作用,已成为我们与时俱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为适应形势发展和传媒出现的新变化,我们要高度重视,要有政治敏感性,增强提高沟通能力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正确认识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二者的关系,遵循新闻的传播规律,树立正面宣传激励推动工作、舆论监督鞭策促进工作的思想意识,善于运用媒体推动工作。要强化平等传播意识,积极抢占新媒体阵地,加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抖音等新媒体建设,掌握与网民沟通的技巧,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其次要主动与媒体打交道。新媒体时代,每个人既是舆论的受众也是舆论的传播者,与其被动应对,不如主动引导。要强化“善联媒体”意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定和落实《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制度》,做到联系沟通经常化、制度化,尤其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各大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的联系沟通。要主动走出去和媒体打交道,设置好议题,做好策划,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合作;要主动配合媒体,在保守审判秘密的基础上,多配合、多考虑、多提供,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满足媒体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完善与宣传、网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互动机制,强化网络外交,主动与重要网站、电台等的沟通,在发布、监控和引导上取得外部的支持,保证信息畅通,形成统一、互动、共为的工作体系。

第三要提升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实现与媒体的合作,需要行动更需要能力。这就要求法官干警不仅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还要在能力上补齐短板。着力提升媒介素养,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不断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水平。要组织网络宣传和评论员队伍,将网络舆情应对纳入业务培训范围,打造觉悟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宣传队伍。要建立基层人民法院对外窗口,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针对性的引导舆论。要紧紧围绕法院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结合法治关注热点,提前与相关媒体沟通策划,主动、科学设置法院新闻议题,及时、准确传播法院新闻信息,大力提升法院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多层面、多角度、立体化对法院新闻议题进行策划包装和宣传推送,把“我们想讲的”与“受众想听的”结合起来、把“陈情”和“说理”结合起来、把“自己讲”和“别人说”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法院新闻议题的影响力、感染力、吸引力、渗透力。要主动适应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新趋势,深入研究融媒体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和宣传报道特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受众面广、融媒体报道平台多、新媒体交互性强等特点,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强化“多次传播”频率,共同汇聚融媒体时代舆论“正能量”。

第四要注重与媒体打交道的技巧。所谓技巧,是在与媒体打交道的过程中,要时刻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客观理性,多陈述客观事实,少发表主观臆断,尤其忌讳“闪烁其词、信口开河”,语言风格提倡朴实严谨,鼓励言简意赅。一是要明确说话的对象。在单位对同事说话与面对媒体对记者和公众说话,有很大区别。对同事说话可以随意一些,对媒体记者和公众说话则要注意措辞准确,避免引起歧义。并尽量简洁、通俗、易懂。二是说话者对自己的身份要明确。人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场合,说话的身份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弄清自己的身份,讲话的口气就不可能到位。三要面对不同的人确定不同的讲话内容。因为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需求,亦有不同的接受能力。讲话需因人而异,才能有的放矢、有所成效。四要注重提高沟通能力和表达技巧。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并没说什么违反原则的话,却被网友抓住了“小辫子”,表达技巧是一个重要原因。这就要求与媒体打交道还应注意把握“时效度”。

第五与媒体打交道的注意事项。“时”既时效性,与媒体打交道,既要讲信息的时效,也要讲程序。例如,一个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是不宜对外接受采访的,一个刚刚爆发的涉法谣言是要马上进行辟谣澄清的……所以“时”不是一味求快,还要兼顾案件本身、涉法舆论的程序要求。“度”着重一分事实一分陈述,不藏着掖着,坦诚相待。尤其遇到突发状况,在没有掌握事实的情况下,只陈述不评价不猜测。“效”强调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前,随着互联网、数字和移动通讯等新兴媒体广泛应用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全媒体”时代。这要求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熟悉新媒体,更新现有观念,改革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思路,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和媒体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基层人民法院与新媒体的沟通能力。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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