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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检察:发挥检察职能 助推平安建设

时间:2020-12-15 17:46 来源:正义蒲城

今年以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各项检察工作作为履行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主旋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在平安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检察机关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蒲城县检察院始终站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第一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履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第一责任,认真执行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十个一”制度,将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落实内设机构的综治工作责任,强化综合治理经费保障,不断加大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法典宣传”等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升“三率两度”。

扫黑除恶,激浊扬清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实现“六个有”,有阵地、有人员、有专班、有支撑、有机制、有保障。积极推行“捕诉一体”、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联席会议、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制定《蒲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完善“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组织员额检察官参加省市院扫黑除恶专题培训18人次,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议17次。

聚焦主业,守护公正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推进“平安蒲城”建设。一是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117件207人,审查后批准和决定逮捕97件175人,不予批捕17件3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80件57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50件400人,不诉99件113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3件4人,始终保持了检察环节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5件,终结审查7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份,受理行政案件13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13份。三是做实做细信访维稳工作。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健全涉法涉检信访机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等制度,积极参与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次,检察长接待信访11人次,所办案件均当日受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连续11年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

公益诉讼,彰显担当

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和保障“四化同步发展的渭北明珠”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和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联合县工商联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举办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脱贫攻坚、重大项目、产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检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盯“五新”战略新任务、市场秩序整顿、防范金融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刑事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损害民营企业形象的违法犯罪,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办理了赵战辉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金额8亿多元的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政治、社会、法律效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与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联系,设立了检察联络站,与国土、林业、食药、市场监管等6家单位签订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蒲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针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问题,侦办公益诉讼案件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2份,依法对一起未完全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平安建设,持续发力

制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建立健全双向保护、协作帮教等工作模式,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检察制度,首次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工作经验被省院转发。对6名附条件不起诉和1名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检察帮教。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和“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89人,适用率94.2%。积极参加全县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集中宣传行动,开展宣讲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余份,专题拍摄我院平安建设宣传视频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同时与包联村建立村组平安建设微信联系群1个,实现“群众线上点单、问题线下解决”,“键对键沟通、心与心相连”。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12次,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检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建立《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工作、案件评查、公开听证会、工作座谈100余人次,对人大代表提出的11意见建议逐项抓好落实,全部如期办结并及时答复。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坚持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邀请委员参加重大活动,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建立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联络沟通,认真倾听媒体声音,及时回应媒体关切。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阅卷申请47次,提供卷宗刻录光盘50张,构建了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二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力打造检察外网、官方“两微一端”、头条号等新媒体矩阵,积极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检察微博发布转发17283条,头条号发布1669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053条,在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166篇,检察工作简报被市院转发2篇,检察工作情况反映被市院转发8篇,通过网络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520条,重要案件信息111条,法律文书公开282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10次,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有力的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机关安全,常抓不懈

落实机关安全保卫措施,实行机关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警值班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出入机关车辆、人员实行登记询验制度,严防盗窃、破坏案件发生。单位重要部门、部位设置安全标识,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100%覆盖,定期开展巡逻检查和维护;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整改消防隐患;规范用电行为,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落实机关内部食堂“三防”设施,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定期对单位车辆和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性能检查,安全文明行车无事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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