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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首例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时间:2019-05-24 17:49 作者: 种丰刚 苏智彬 来源:正义蒲城

5月24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牛某某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向蒲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是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件。

经查,被告人牛某某等15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他人以暴力威胁、语言谩骂、恐吓等手段,直接参与或指使他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危害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

办案过程中,针对该案特殊性、重大性、复杂性的特点,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闫永江牵头抓办此案,多次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会议,指派员额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审查认定,被告人牛某某等15人,无视法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在区域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现已移送蒲城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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