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9:32 作者: 通讯员 李园 来源:渭南日报
近日,蒲城县人民法院孙镇法庭受理了一起网络平台借贷案件,原告天罡(化名)借款平台起诉被告珍妮(化名),要求其清偿借款本金22000元及利息12000元。
珍妮称2019年做生意资金紧张,在朋友圈看到有个人推介借款APP,随后就通过该借款平台借款25000元,借款到期后她通过平台APP偿还了3000元,之后她因无力偿还就将APP卸载了。2020年年底,珍妮想还款时却发现该平台已经下架,她联系介绍该平台的朋友,朋友告诉她可以通过内部渠道帮她还钱,之后珍妮通过微信向该朋友共转账1万余元。天罡借款平台的代理人,表示借款平台不会让客户还钱到私人账户,并出示被告APP账户的明细及还款记录,上面只有珍妮通过APP还款的3000元明细,确认没有收到珍妮所称转给其朋友的1万余元。办案人员向珍妮释法明理,告知其可以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即办案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珍妮表示自己经济情况不好,愿意一次性清偿本金22000元,经过法庭努力,天罡理解珍妮的难处,表示如果珍妮能够一次性清偿本金的话,自愿放弃要求清偿利息的诉讼请求。珍妮当庭向天罡清偿了本金,天罡代理人也向珍妮也出具了结清证明,消除了珍妮的逾期征信记录。
在此,办案人员提醒大家在通过网络平台借款后,还款时一定要认准官方渠道,切勿相信他人转账至私人账户。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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