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3 14:57 作者: 通讯员 同小虎 来源:蒲城法院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同小虎)6月8日,蒲城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对被告人陈某锋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该案庭审全程同步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2020年2月4日,被告人陈某锋使用微信号“TB88SD”昵称“卖口罩的小男孩”在朋友圈发布销售医用一次性口罩的虚假信息,被害人惠某强为经销口罩取得利益即添加该微信并与陈某锋联系。陈某锋以单只口罩1.4元的价格与惠某强达成协议,共购买三批医用口罩9万只。后被害人惠某强先后分15次向陈某锋微信转账92000元,陈某锋随即将涉案资金转入自己民生银行卡内。2月6日,被告人陈某锋将被害人微信号拉黑,并不再接听被害人电话。2月5日至9日期间,被告人陈某锋将民生银行卡中的85000元转至其姐姐的微信账户内,将其中2000余元提现用于打牌;将其中4000余元转至自己的浦发银行卡内,至此,除民生银行卡内剩余的827元外,其余涉案资金均被陈某锋转出。案发后,侦查阶段查扣了被告人陈某锋56300元,审理阶段被告人陈某锋退赔了357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平台,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锋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用品的名义进行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已经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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