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5 16:13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穆新蓉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执业的基本信息、上年度执业情况、执业优劣记录、年度参与公益活动情况进行审查,建立诚信档案,并在《法治蒲城》公布诚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工作公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并并对外公示,公示工作通过传统和媒体模式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工作平时负面台账制度。主要记录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无故不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活动、群众投诉和发现的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道德及违反规定的情形,若经司法行政机关惩戒或因不良执业被公检法机关处理的直接记入负面台账中的黑名单。
四是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工作星级标签制度。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均实行五星标签,依据负面台账不良记录次数递减,一次不良记录减半个星,黑名单一次减两个半星,一年内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累计有3次不良记录的该法律服务机构递减半个星。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至五星,三星半以下(含本数)延缓考核,两星半以下(含本数)考核为不称职。
通过此项制度的施行,将全方位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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