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 08:35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你好,法官,我在大荔找到欠我钱的董小民了,我给你们发了位置,你们赶快来。” 8月29日下午5时30分,蒲城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王小欢的线索电话后,立即组织干警,驱车前往大荔县城,将被执行人董小民传唤至蒲城法院。
王小欢与董小民系朋友关系。董小民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从王小欢处借款46000元,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王小欢多次打电话讨要该笔借款,董小民迟迟不能归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小欢依法向蒲城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判决生效后,王小欢向蒲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董小民还是无动于衷,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程序前,承办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要想早日实现债权,需配合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并一再叮嘱,见到董小民后,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于是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被执行人董小民带至蒲城法院后,申请执行人王小欢也来了,她似乎也不那么着急了。承办法官立即告知董小民不履行案款的法律后果,董小民表示并非不愿意偿还,确实是生活压力大,一下拿不出全部借款,并称自己还有其他案件没有执行完毕,但既然到法院了,就一定会想办法解决。承办法官将董小民的想法告诉了王小欢,王小欢说他们之前是朋友,也不想这个事情太僵。承办法官再次面对面做起了双方的和解工作,董小民当场联系亲属,筹备案款20000元,答应剩余案款分期履行,并向法院书面承诺,再违反还款约定,自愿接受法院的处罚。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董小民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王小欢20000元案款,王小欢满意的离开了法院。
窗外已是万家灯火,参与执行的干警这才想起没有吃晚饭,但每一个参与的人都乐呵呵的。近年来,蒲城法院高度重视“终本”案件的办理,因案施策,情理法结合,积极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对没有完全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案件,告知其结案后,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线索,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进行处理,切实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在行动上。
(编者注: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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