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6 17:40 来源:正义蒲城
今年以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强化“三坚持”,助推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发展,多点发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并取得成效。
坚持带头学原则 。该院领导班子在带头学习上始终坚持用高标准高成效要求自己,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强化在管理、业务、调研等方面的学习;坚持做到日学一时、周写一文、月阅一书。通过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头学习示范作用,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积极参加到学习型检察院的创建中,学理论,学业务,做政治强,业务精的标兵,成为建设“学习型基层院”的积极参与者。
坚持激励学原则。干警的自觉参与是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一部分,单位的支持激励才是让干警保持强劲的学习动力的坚强后盾。“木有绳则直”说的就是制度的优越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激励制度,做到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对坚持自觉学,学有所得,学有成效的干警进行奖励,通过组织干警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各种培训,积极与上级机关、其他兄弟院联系交流,吸收他们在工作和学习上的优秀做法为本单位所用;积极邀请专家进院培训,鼓励干警走出去学习锻炼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干警在学习上决不“落伍”。
坚持结合学原则。 检察干警学习的目的在于用学得知识指导检察工作,该院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有针对性的掌握好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素养,让每位干警成为检察机关的行家里手。结合理论学,抓学习重点,拓学习领域,坚持书本实践相结合,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检察工作实际中去,进一步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促使每位干警将检察官职业道德时刻铭记于心,坚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在检察工作中做到不该想的不想,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八小时内外都能做到自觉遵纪守法,认真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做一名堂堂正正、廉洁执法的检察干警。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