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09:09 作者: 通讯员 刘媛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刘媛) 8月29日,由渭南市中院副院长李会民带领的市委政法委检查组一行人对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蒲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景锋陪同。
汇报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对蒲城检察院今年来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工作现状、安排部署情况、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及下一步打算进行了汇报。
今年以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结合全省检察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精神,全方位推行信息化建设司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集实时监督、动态管控、风险提示于一体的司法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司法办案全过程记录留痕,实现司法行为规范化,岗位责任化,运转程序化。一是执法办案实行规范、常态化管理。所有案件均由员额检察官办理,由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各类检察业务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规范运行流转,以流程监控,掌握办案节点、进程、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信息公开促进案件规范化管理。案件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及时指导承办人做好案卡填录、文书屏蔽、重大案件信息移送等操作,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对拟公开法律文书的进行严格审核,及时撤换、纠正并退回承办人,确保公开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三是服务设备完善化管理。在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接待窗口,设立了律师阅卷室,配备了律师阅卷专用电脑,今年以来共接待和安排律师阅卷20人次,为律师免费提供案卷光盘20张。四是队伍管理科学、规范化管理。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立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对驻所检察室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及相关监管活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规范监管场所工作流程。并进一步规范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议题及检委会决定事项,明确会前启动、审查程序,会中汇报、讨论、决策程序,会后决议执行、督办程序,进一步提高检委会议事能力和决策能力。
随后,检查组一行参观该院近期挂牌成立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详细听取了服务大厅5个窗口的工作模式、具体做法和实际效果,获得各位领导赞扬,期间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问题还进行了交流探讨和现场指导,对该院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检察长闫永江表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基层检察院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和检察队伍能力的直接体现,蒲城检察院始终将“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水平”,作为强化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打牢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积极配合,确保执法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虚心接受,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