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5 10:13 作者: 通讯员 赵莹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赵莹)近日,蒲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与高阳镇司法所同志一同前往高阳镇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家中上门办理入矫报到、接收、宣告等手续,杨某及其家属深受感动,当即表示今后一定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教育,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2016年6月,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因醉酒驾车,交通肇事致使两人当场死亡,其本人也在这次事故中胸部、腿部多处骨折,至今仍需卧床休养。2018年4月蒲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蒲城县司法局领导了解到杨某身体特殊情况后,为了保证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和体现人文化关怀,确保杨某能按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在严格执行入矫流程的同时,为杨某提供人性化的报到方式,派员登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在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家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杨某的病情、思想状况、生活等方面问题,随后为其办理矫正登记、入矫谈话、矫正宣告等一系列入矫工作,并将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告知杨某。
蒲城县司法局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中一直秉承刚性管理和柔性关怀相结合,注重矫正对象思想转化,努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从感情上拉近与社区服刑人员的距离,提高他们遵纪守法、认真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收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