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8 09:24 作者: 特约通讯员 苏智彬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苏智彬)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业务管理的枢纽,必须把案件管理置于整个检察工作的全局来谋划。近年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以检务大厅信息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作用,实现了统一受理案件过程中的案前预防和案中、案后监督,使检察内部监督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制约”,从而开启了案件管理新篇章。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办理,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规定所有进出检察机关的案件与法律文书统一由案管部门受理与送达,结束了过去案件受理混乱、案件数量不清、案件处理后去向不明的乱象。其次统一案件受理审查标准。根据《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受理案件审查标准,制定了《案件受理及审查标准实施办法》,分类细化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移送起诉案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受理审查标准。最后直接分案到人。
同时,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实行业务情况月分析制度。每月27日统计报表工作完成之后,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汇总,纵向对比分析,反映业务工作量的大小及工作进度,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有力推动了检察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