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扫黑除恶】渭南市公安局关于征集黑恶案件犯罪线索的公告

时间:2019-06-12 18:09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扫黑办

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将黑恶案件打深打透,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彻底斩断非法利益链条,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土壤,现公开向全社会征集下列案件线索:

1、蒲城刘金奇、叶子君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刘金奇、叶子君等人在蒲城等地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高利放贷,以暴力与软暴力相结合的方式讨债收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另有7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2、韩城王磊、仇少刚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王磊纠集仇少刚等人,在韩城地区实施“套路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另有2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3、临渭文社基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文社基利用其担任临渭区曙光村六组组长的身份,为获取不法利益,长期把持村组政权,纠集闫红菊、闻渭秦等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4、韩城任胜利等人涉恶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任胜利在担任韩城市桑树坪镇院子村苏家河村支书、村主任期间,多次实施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名。

5、临渭李建设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李建设父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长期在临渭区高利放贷,采用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非法手段暴力讨债。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另有1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6、临渭董茁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董茁萌纠集董勇、杨渭山等人以“带路保安全”为由,采取暴力手段多次向途经渭南市东、西高速口及310国道运输“商品汽车”的货车司机强行收取“带路费”。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7、韩城杨武学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武学为敛取巨额非法利益,长期纠集孙正新、师喜亭等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包庇等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

8、澄城韩臣影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韩臣影伙同何博博、杨柳嘉祥等人,在蒲城、澄城、山西永济等地,采取辱骂、恐吓、殴打等方式,组织、强迫、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9、高新樊树亚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樊树亚纠集张炳县、李渭平长期对渭南高新区贸易广场商户进行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10、经开抗征龙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抗征龙指使王晓文、雷继武等人,多次在经开区泰山石膏厂门口阻挡、拦截磷石运输车辆,强行承揽该厂磷石供应拉运业务,非法敛财。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11、韩城田浩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田浩、王江涛相互勾结,在韩城成立公司合伙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并暴力讨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另有1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12、澄城孙文龙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孙文龙、刘伟、赵鑫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澄城县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13、大荔吴锋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吴锋吉自担任大荔两宜镇东高城村村委会主任以来,勾结王有怀、张伟、李平等人在东高城村区域内随意殴打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另有1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14、潼关郑占国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郑占国等人利用家族势力破坏基层换届选举、随意殴打他人,在潼关县代字营镇东里村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公安机关已破获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渭南市公安局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知情人向公安机关积极检举揭发,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案件线索。尤其是曾受到过上述犯罪嫌疑人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勇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举报线索或提供情况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对其人身予以保护。经核查举报属实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一查到底,并依据扫黑除恶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对于包庇、窝藏、纵容犯罪嫌疑人的,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毁匿证据、妨碍证人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治。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10,0913-2369386

举报地址: 渭南市高新区东兴街11号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 wndh_xz@163.com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