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6 11:43 作者: 记者 种艳 通讯员 刘媛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11月28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西籍冯某网络诈骗一案在蒲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闫永江作为该案的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千里之外在网络空间发布发送高档手机虚假信息进行诱骗,诱骗成功后并虚构相关人员身份与被害人联系,以要邮费、交海关税、办理各种手续等为借口需要支付相关费用,通过微信转账进行诈骗,诈骗数额达16万元。冯某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钱财损失,还严重危害了网络空间的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庭审中,冯某表示认罪悔罪,自己利用人们的虚荣心、贪小便宜的心理,骗取被害人钱款从最初的几百元到几万元,严重触碰法律红线,此后虽因为害怕向被害人退还了部分钱款,但还是感觉愧对被害人,愿积极退还剩余钱款。
为查明案件事实,闫永江与一同参与的公诉检察官对冯某所述情况进行了细致讯问,并利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有效把控庭审节奏,庭审内容重点突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井然有序。在最后的庭审中,闫永江从案件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该案当庭没有判决,合议庭经充分评议后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