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3 09:13 作者: 通讯员 李倩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倩)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行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体制改革,形成了员额检察官办案新常态。
4月2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索保岗出席法庭, 对方某某、罗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一案支持公诉。为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副检察长索保岗带头深入办案一线、仔细阅卷、多次讯问被告人、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亲自撰写法律文书等。
庭审中,副检察长索保岗准备充分,举证清晰,指控有力。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除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发表意见之外,还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副检察长索保岗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带头办理案件,重心下沉,实现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回归了检察官本色,大大鼓舞了一线办案队伍士气,增强了一线办案力量,提振了整个队伍“精气神”,在全院形成了一个“想办案、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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