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30 10:37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刘媛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媛)蒲城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截至目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8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采取专人专办,明确责任制度。确定一名控申部门员额制检察官作为具体承办人员,负责对司法救助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条件审查和调查核实,并与侦监、公诉、控申、办公室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刑事被害人情况,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规范流程,严格管理制度。针对各部门受理的司法救助申请实行归口管理,制定《司法救助工作办理流程表》等,方便群众提出申请,迅速在3 日内成立救助评估小组, 对被害人的生活状况、过错程度、受损害程度、有无获得其他补偿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查, 在规范流程和制度下快速做出救助决定。
采取争取早支持,早对接。主动向上级汇报案件办理情况,争取最大程度的支持,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方面形成良好沟通,争取上级院专项救助基金的支持,实现工作对接,确保资金到位并及时发放给困难群众。
采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融合制度。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采取社会救助制度,实行社会综合统筹管理,纳入政府救助、社会救助,并做好与扶贫开发、临时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心理救助等制度的衔接,确保当事人基本生活需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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