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4 10:13 来源:平安蒲城
2月10日,蒲城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狩猎案,涉案嫌疑人白某、刘某、刘一某、刘常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当天21时许,民警在国家湿地公园卤阳湖附近巡防时,发现白某(男,47岁,富平张桥人)、刘某(男,48岁,富平张桥人)、刘一某(男,66岁,富平张桥人)、刘常某(49岁,富平张桥人)4人利用头灯照明,使用弹弓发射钢珠,在卤阳湖湿地公园附近打鸟,随即将四人控制,现场查获打鸟工具白色帆布包1个、头灯4个、皮弹弓3个、钢珠62 颗,死亡的12只野生鸟类,其中灰喜鹊1只、斑鸠4只、麻雀7只,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将4人带回公安机关询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弹弓已被列入禁用工具,使用弹弓打鸟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提升法律意识与生态意识,珍惜、爱护野生动物,自觉抵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