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1 10:4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党会娟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党会娟)蒲城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抓意识形态工作就是抓检察工作”理念,多措并举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让党纪党规真正立起来、严起来、落下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工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四位一体”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以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切实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严格履行责任追究程序,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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