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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激矛盾 法官调解化纠纷

时间:2015-06-29 10:25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秦娜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秦娜)日前,在蒲城法院罕井法庭法官的真情调解下,闹了大半年离婚的王某和李某终于心平气和地在调解笔录上签上了各自的名字,为他们互相猜忌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现年27岁的王某与25岁的李某于2011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同居生活,四个月后依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同年9月生下一女孩。刚结婚,夫妻间倒也恩爱有加。但孩子降生后,因为长得不像自己,丈夫王某颇有疑虑,李 某则因王某不信任感到委屈,为此两人不断争吵。2012年4月,因孩子问题再次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离家外出,双方分居至今。2013年6月,王某一纸 诉状提出离婚,并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李某一开始非常排斥进行鉴定,认为这是对自己和孩子的极大伤害。经过承办法官对鉴定目的及鉴定的科学性进行解释,李某最终同意鉴定。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排除了王某为孩子生物学父亲。为此,王某要求李某返还彩礼、结婚以及生育小孩的各项费用6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2万元。

法官在调解时发现,李某对于鉴定意见非常惭愧,可是拿不出那么多的赔偿款,而王某已抚养孩子三年多且与孩子之间建立了较深的感情。如何减轻对这个家庭的伤害?调解,应该是平稳处理本案的最佳方式。所以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前再次安排双方调解。最终在罕井法庭所有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该案成功调解,原、被告和平分手,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各项补偿3万元,至此,因亲子鉴定激化的矛盾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调解,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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