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3 09:03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11月21日上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惠某某诉被告蒲城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补偿安置案件。蒲城县副县长上官腾飞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对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上官县长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代表蒲城县人民政府提出答辩意见,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在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还组织了蒲城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荆姚镇政府、原告村委会等单位相关人员旁听,以体验式普法,推动"关键少数"依法行政。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通过现场观摩、以案学法,有助于更好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政府服务于民的试金石,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更是化解行政争议,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蒲城县人民政府努力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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