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5 11:35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8月18日,一名男子来到蒲城法院党睦法庭,并说明来意:“这事总算了结了,以后再也不用为这事烦心,为了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今天特意从渭南赶回来,向法庭送个锦旗……”原来,这是近日由党睦法庭成功调解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
该案系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被告则认为原告所建房屋存在风水以及质量问题,不但不同意支付工程款,反而要求原告给予赔偿。案件受理初期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对所修建房屋的质量以及施工是否完工等问题各持己见,被告也一再坚持要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鉴定,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鉴于农村建房大多均为口头协议、施工合同不完善,以及存在一些风俗忌讳等特点,法官意识到该案只有调解结案,才能真正解决双方矛盾,于是决定再次组织调解。
由于双方情绪较为对立,法官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房屋质量鉴定的程序,并就本案涉及的工程完工量、房屋构造以及工程款的支付等问题进行了沟通。通过两次调解,当事人虽然同意回去好好考虑,但一直未能确定调解意见。因此在之后的一段时间,承办法官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最终达成调解一致意见:被告先将工程款汇入法院账户,再由原告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将工程的尾活干完,对遗留的一些问题进行修缮,最终双方信守承诺,均按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原告申请撤诉。
至此,该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得以顺利解决,既充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又做到了定分止争,承办法官的工作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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