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5 10:03 作者: 通讯员 刘新燕 来源:蒲城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刘新燕)近期,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便于公民通过法定的救济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改革要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文书救济渠道告知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作出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责令限期改正等执法文书中救济渠道告知行为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各执法单位对照职责对执法文书中常见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确保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进行贯彻落实。
《通知》的印发,对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和规范化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对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来讲,方便了群众,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另一方面提高了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认识,有利于依法行政,减少不利法律后果的发生。
同时,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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