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莉)随意扔烟头,会给自己带来多大麻烦?近日,蒲城一男子就要为他随意扔烟头的坏习惯买单,不仅要赔偿损失,而且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月16日13时许,蒲城县公安局孙镇派出所接辖区村民钟某报称,其位于孙镇白起寺村的承包地着火了。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发现村民种植的景观树正猛烈燃烧,火势较大,现场民警、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到场的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展开灭火行动,经过合力扑救,大火最终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警方调查,火灾是由一个未熄灭的烟头引起。原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男,43岁,蒲城龙阳人)在鱼塘旁抽烟,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了鱼塘旁的枯草地上,引发草地起火,等他发现时早已为时已晚,火势已经蔓延到了周边的景观树林,无法控制,最终造成4500余棵景观树被烧毁,预计损失18万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烟头虽小,危害性大,尤其春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乱扔烟头极易引发火灾,望广大群众提高防火意识,做好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