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9 09:56 作者: 林笛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后,公安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相继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部直属机关各单位一致提出,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深入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道理,准确把握需要问责的具体情形,切实用以指导工作开展。必须做到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好“一岗双责”。必须做到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常态问责,真正用好权、担好责,敢于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充分用好问责机制,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记者了解到,部直属机关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相继研究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包括推出学习计划及措施、细化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汇编反面警示案例、完善奖励激励办法等,确保《问责条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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