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6 08:59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为扎实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蒲城法院一直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调解双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近日,蒲城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10月,广东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款纠纷将渭南某新型材料公司诉至法院,随后渭南某新型材料公司因工程质量纠纷又将广东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为便于纠纷处理,民二庭将该两案交由一个法官承办,并合并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保全。承办法官考虑到两案均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其中一案当事人还申请工程质量及损失鉴定,如果就案办案,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对双方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利。经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双方彻底化解纠纷,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损失。双方当事人在企业账户被冻结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账户冻结确实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运转不利,最终答应愿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两案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让双方确认工程量、结算工程价款、扣除损失等,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且均同意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申请解除对对方的财产保全措施。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多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否则官司一直打下去,双方一直耗下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不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
这只是蒲城法院一贯秉持能动司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高效化解纠纷,定分止争,减轻企业诉累,真正做到切实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王倩
上一篇: 蒲城法院:解开心中结 调出好“枫”景
下一篇: 沟通调解化心结 交叉执行解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