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1 14:48 来源:蒲城法院
近日,蒲城法院审管办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官,我欠人家钱属实,只是庄稼没收成,而且我年龄大了,我行动不便住在农村,想去法院一趟实在不容易……”,被告郭二牛接到法官的电话后无可奈何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原告王三虎诉郭二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前与被告老郭联系得知,老郭身患疾病且年事已高,无法到庭应诉。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困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尽早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上门了解案件情况,面对面解决纠纷。
原告王三虎经营农资生意,被告郭二牛种植蔬菜,多年来老郭一直从老王处购买农资。因遭天灾,老郭庄稼没有了收成,无力清算欠下的农资款,老王一纸诉状将老郭告到了法院。“法官,我愿意还钱,只是需要三虎等一段时间,等明年新蔬菜下来了,我把菜出售出去就给三虎还钱……”,听到被告一番陈述后,结合被告老郭的身体状况,法官将原告老王叫到被告家里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还款方案,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增进理解和包容。最终,在被告简陋的家里,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握手言和。
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贯穿办案始终,能动用好法律和司法政策,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通过调解这种柔性的方式化解纠纷,不仅能够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还可以引导双方理性思考、解开心结,实质性化解纠纷,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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