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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党睦法庭上门调解化“火”情

时间:2024-09-24 10:17 来源:西部法制报

7月16日,在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陈庄镇,一场意外大火烧毁了90后小伙姚某经营了三年的修车店。当天,李某与父亲在开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遂将车推至附近姚某的修车店。李某自己是修车人员,借用工具后自行修车,因违规操作引发火灾,火势蔓延迅速,经消防队扑救,才得以控制。

随后双方谈起赔偿事宜,但如何赔,双方心里都起了疑。在商谈无果情况下,姚某赶到蒲城县法院党睦法庭向法官说明情况并立案起诉。

“走,咱们现在就去现场看看情况!”党睦法庭法官魏华和助理翟博飞赶往现场,并通知被告李某一同前往。

在了解双方诉求及意见后,党睦法庭法官在双方见证下逐一核验损坏设施,对仍可使用的及可折价变卖的设备进行了评估,再根据规定和标准列出赔偿清单。一开始,双方都对赔偿结果不满意,原告认为赔付太少,不够装修,被告则认为自己无心之失,也是受害者。

见此状况,党睦法庭法官当即就展开调解,并从法律角度分析双方过错,一方面被告借修车场地和工具,操作不当引发火灾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原告作为专业修车工,在发现被告方违规使用电钻钻油箱的过程未能及时制止,也存在一定过错。为尽快使店铺恢复经营,减少当事人损失及诉累,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从多方面进行释法明理,使得双方态度缓和,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履行了6.1万元的赔偿款,案件得以化解。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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