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17:04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喂,您好,孩子户口的迁移已经办理好了,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5月24日,蒲城法院党睦法庭法官助理翟博飞在接到这通电话后,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5月23日,原告急匆匆地来到党睦法庭,要求尽快办理她的案件。这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原、被告于2011年3月登记结婚,2011年4月生育女儿刘某,后因感情破裂,经本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由被告抚养。离婚后,因为被告长年在外打工,刘某一直由被告父母照顾。因为孩子正值青春期,加之缺少父母的陪伴和关爱,生活或学习中遇到问题不能和爷爷奶奶进行有效沟通,导致刘某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近期已不能正常上学,因此原告非常焦急地诉请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
了解到该情况后,翟博飞意识到了案件的紧迫性,当即与被告取得联系,得知被告长年在外务工不能到庭后,便通过电话先询问被告的意见,之后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对其做思想工作,最后被告表示虽然自己舍不得,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自己尊重孩子本人的意见,同时还表示因孩子一直是由其父母照顾,因此还得征得他们的同意。随后翟博飞又与驻庭调解员老李一起马不停蹄地前往被告家中,进一步做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老人也同意由孩子自己作选择。在充分征询孩子刘某本人意见后,得知孩子愿意随原告共同生活,翟博飞又语重心长的告诉孩子,无论跟随爸爸生活还是跟随妈妈生活,自己和父母的亲子关系永远都不会改变,以后在生活和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要及时告诉爸爸妈妈,也要经常回家看望爷爷奶奶。孩子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次日,鉴于原、被告之前离婚时两家人矛盾比较深,为了预防在接孩子过程中双方再次产生新的问题,翟博飞又与调解员老李陪同原告的家人一起前往被告家中,最终,孩子顺利被原告家人接上了车。此后,翟博飞又向当地派出所民警询问了孩子迁落户口所需的手续与流程,并一再叮嘱双方通过协商妥善办理孩子的户口问题,这样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不仅是监护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作为司法机关,我们更应该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目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的司法环境。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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