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9 10:05 来源:蒲城法院
“她早干嘛去了?现在离婚呢说要看孩子,我不同意!我还记得有一次,孩子正玩得高兴,突然情绪就有些低落,说他想妈妈了,那一刻,我心里特别难受和心疼。这么长时间她都不来看孩子,现在我一个人能把孩子管好,我也不想让她看孩子!”在一起离婚案件的调解现场,作为爸爸的杜某眼睛泛红动情的说道。
案情
原告史某与被告杜某经自由恋爱,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生育一子小杜。婚后双方外出做生意,小杜一直由爷爷奶奶在家照顾。刚开始日子过得不错,但之后生意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史某回家陪伴孩子的时间越来越少,双方经常为孩子以及大额的经济债务发生争吵,夫妻之间产生隔阂,感情日渐疏离,在爆发多次矛盾后,史某将杜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调解
审理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充分了解,确认双方确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也表示同意离婚,也同意孩子由杜某抚养,但就小杜的抚养问题,双方仍有“心结”未解开。谈到孩子,史某背对着杜某,泪水在眼眶中打转,说出自己的担忧:“离婚以后,我担心他不让我见孩子”,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见此情形,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从亲情、法律等角度耐心给杜某做工作:“探望孩子是作为母亲的权利,也是孩子享受母爱的途径,不能对此进行阻挡和剥夺,这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如果情节严重,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官耐心疏导和劝解后,杜某同意让史某看望孩子,打消了史某的顾虑,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和平分手。
后续
调解结束后,法官向双方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教育引导双方即便解除婚姻关系,也要让恩怨对错留在过去,离婚对双方来说都是人生新起点,往后要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要带着对小杜的爱重新出发,去构建新的相处模式,让父母的爱在孩子的成长中都不缺席。
蒲城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连续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与子女抚养问题间的关系,从矛盾深处实质性化解父母之间的“隔阂”和“心结”,为离婚后双方都能以正确的态度履行抚养义务打下良好的基础。下一步,蒲城法院将持续秉持“柔情司法”的新家事审判理念,能动司法、能动履职,从父母出发、从家庭出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