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3 09:08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近日,一场特殊的离婚案件调解工作在蒲城法院家事法庭悄然进行着,之所以称其特殊,是因为被告吴某为聋哑人。
吴某曾是一知名舞蹈演员,与北京男子张某恋爱后并结婚,婚后一直无子女。日子久了以后,张某因工作压力较大,长期又要与吴某进行无声交流而倍感心累,遂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吴某不愿离婚。
调解现场异常安静,比划着手势+肢体语言,纸上的文字+陪同亲属的“翻译”,都在表达着双方的诉求。同时也将法官的意思向当事人进行转达,让双方既可以“说”得清楚,也可以“听”得明白。
期间,承办法官特意放慢说话语速,控制调解节奏,耐心细致地询问双方的真实意愿。最终达成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调解方案:同意离婚,张给付吴某经济帮助金20余万元。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较正常人来说生活工作会有更多的不便,因此更需要社会的关爱和法律的保护。我们也理应为这类‘特殊’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诉讼便利。”李妙娟法官说道。
调解无声,司法有情。蒲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关注特殊人群涉诉权利,不断优化绿色通道设置,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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