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2 10:34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吝敏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吝敏)近日,蒲城陈庄派出所迅速部署、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4余万元的系列诈骗案。
2015 年3月30日,蒲城陈庄镇东鲁村刘某某报警称:有一自称家住陈庄镇东鲁村名叫马某的小伙以给其儿子介绍对象为名诈骗其现金37000元。接到报警后,陈庄 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详细询问受害者及有关证人,准确掌握实施诈骗的详细经过及犯罪嫌疑人马某的真实身份。原来,马某在行骗过程中还有一扮演 女方父亲的同伙。后经过多方工作,民警迅速锁定了扮演“父亲”的嫌疑人陈某某,并在陈庄街道陈某某的一朋友家中将其抓获。据嫌疑人陈某某交代,马某真名马 某某,蒲城县城关镇柳家村人。得知这一重要信息,参战民警马不停蹄,迅速行动,连续作战,多方布控终将藏匿在东杨街道一旅社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陈某某对两人预谋以给刘某某儿子介绍对象为名诈骗刘某某370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后期审讯中,民警深挖出更多的案情,嫌疑人马某某陆续交代:2012年春季,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与受害人屈某某相识,当年十月,该马某某得知屈某某的女儿屈 某无正式工作后,便编造谎言,谎称能够帮助屈某某的女儿屈某办理正式工作,期间还让一名叫“王某”的女子假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办公室主任来取得屈某某 的信任,先后七次从屈某某处骗得现金共计78000元人民币。
2013年5月,受害者李某给其父过寿时结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后马某某以 借少量的钱为由先后多次向李某借钱5万元人民币,当李某要求马某某归还借款时,马某某又以虚构的承包工程为由不断推辞。同时,马某某又以给李某的外甥女婿 办理工作为由骗得其现金4万元人民币。李某为了减少损失,随将马某某起诉至法院,先后要回3.5万元,最终被骗5.5万元人民币。
2013 年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又以租车为由,将受害者付某的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以每日100元的价格租出后不久,便将该车以15000元的价格卖给杨 某,但由于马某某无法给杨某提供车辆的手续,因此杨某实际只支付给马某某13000元人民币,而付某一直无法要回自己的面包车。
2014年2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通过网络认识王某,在得知王某急于在蒲城县购置房产的信息,马某某便假装以给王某办理廉租房的名义,分两次向王某索要钱财4万元人民币。同时,又以给王某安排正式工作为由,骗取王某2.5万元人民币,共计骗取现金6.5万元。
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通过王某与受害人王某某相识,王某某听说马某某可以办理蒲城县的廉租房,于是王某拜托马某某办理,马某某在毫无能力办理廉租房的情况下,分两次以假装给王某某办理廉租房的名义骗得现金4万元人民币。
2014 年8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通过微信相识贾某某,马某某先是以“借钱”的名义多次向贾某借得钱财3300元人民币。熟识后,马某某又以假装给贾某办理廉租房 的形式骗得现金1.1万元人民币,同时,该马又以各种编造的谎言骗取贾某的信任,先后骗得现金3.9万元人民币,共计骗得现金5.33万元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所骗得的赃款已全部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陈某某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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